化肥、低毒农药、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(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(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.sdxy.gov.cn或直接向发展登记的工商所报送上一年度报告。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,自下一年起报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