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(限制使用农药除外)(有效期:2019年8年29日—2024年8月28日)、化肥、种子(不再分包的种子)、五金电料、电器、喷雾器配件、农业机械零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