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农作物种子经营(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);初级农产品收购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技术推广服务;生物有机肥料研发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